为了更好服务基础教育,推动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在满足广大教育工作者加入湖北省教育学会愿望的同时规范对本会会员的管理,
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第217号)和《湖北省教育学会章程》湖北省教育学会的单位会员由湖北省教育学会统一发展和管理。
单位会员的发展对象为市(州)县(市、区)教育学会、基础教育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师范院系、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主要服务于基础教育的
企事业单位,经申请可接收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湖北教育学会 主管:湖北省教育学会 主办: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