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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通知
 


鄂教学会字[2010020

 

关于评选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先进人物,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的质量,湖北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首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对象

“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评选对象为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推荐的优秀科研工作者和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坚持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从事教学或教科研工作满五年。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高尚。在校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小学具有“小教一级”,中学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3、教科研成果较突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a. 正式出版的论著(至少一部);

b. 省、市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含已结题的课题);

c. 公开发表的论文、案例、教案(至少二项);

d. 在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获奖的优质课、论文、案例、教案(至少三项);

e. 在影响较大的学术交流会上的演讲稿(需由二名以上专家推荐)。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名额:请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精神广泛组织申报,然后按照条件报送,原则上每个单位会员、分支机构上报的名额不能超过15人。

2. 申报要求:所有报送材料应为申报者在20071120091231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

3. 评选程序:

申报者必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教科研成果(论著、课题、论文、教案、报告等)须附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证明与原件一致的公章),装订成册(编写目录)。

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要认真审核申报者填写的《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11315前将推荐表连同附送材料报湖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推荐表亦可登陆湖北教育学会网下载,网址:http://jyxh.e21.cn/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电话:027-88916384(传真)

邮寄地址:武昌复兴路152号首义师苑A-2-102 王凤娟收。邮编:430065

电子信箱:600102@sina.com

省教育学会网http://jyxh.e21.cn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101123

 

 

 

附件:《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2

 

 

 

 

 

                        

湖北教育学会  主管:湖北省教育学会  主办: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