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收藏 联系我们
分支机构 单位会员 论文申报 课题申报 留言板
首页 学会简介 动态公告 专家学者 教育热点 法律法规 成果推介 下 载 区 用户登录
·助教师“磨刀”,为教育“谋道”
·公布湖北省教育学会第30次学术年
·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努力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中国教育学会:竭诚服务三十年
专家学者
 
分支机构
 



关于评选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的通知
 


鄂教学会字[2011]016 号

 

关于评选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先进人物,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的质量,湖北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对象

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评选对象为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推荐的符合参评条件的优秀教育科研人员(不接受个人申报)。已获得首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坚持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从事教学或教科研工作满五年。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高尚。在校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小学具有“小教一级”、中学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3、教科研成果较突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a. 正式出版的论著或教材(至少一部);

b. 市(州)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含已结题的课题)(至少一项);

c. 公开发表的论文、案例、教案(至少二项);

d. 在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获奖的优质课、论文、案例、教案(至少三项);

e. 获得湖北省教育学会优秀论文或教案二次以上。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请各单位会员、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精神广泛宣传组织申报,然后按照条件报送。各单位会员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每区县一人(直管市二人),再加上根据近几年来组织参加学会工作情况(如论文、案例的报送等)所发放的奖励名额,各分支机构亦根据会员基数与工作情况分配基础名额与奖励名额(分配表附后)

2. 申报要求:所有报送材料应为申报者在2009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申报者必须认真、逐项、如实填写《推荐表》,请仔细校对,文责自负。凡填表不符合要求者,将不提交至学术委员会终评。

3. 评选程序:

申报者必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和电子表格一式一份(推荐表亦可登陆湖北教育学会网下载,网址:http://jyxh.e21.cn/)。教科研成果(论著、课题、论文、教案、报告等)须附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证明与原件一致的公章),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

各市(州)教育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要认真审核申报者填写的《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1日前将纸质推荐表连同附送材料报湖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报送《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的电子版至学会秘书处的电子信箱:600102@sina.com

四、申报费用

湖北省教育学会将组织编撰《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萃录》,内容包含获奖人员照片、科研成果、获奖简介及相关信息。评审费、资料费、编撰费每人共180元。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电话:027-88916384(传真) 

邮寄地址:武昌复兴路152号首义师苑A-2-102 王凤娟收。邮编:430060

电子信箱:600102@sina.com 

省教育学会网http://jyxh.e21.cn

附件:1、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推荐表》1

      2第二届《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之星名推荐额分配表》2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11111

湖北教育学会  主管:湖北省教育学会  主办: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