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会字[2020]046号
关于上报2021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工作要点
及2021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州)教育学会:
为总结2021年度工作,提前安排2022年度的重点工作,请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州)教育学会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上报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为推动我省教育学会工作的蓬勃开展,更好地发挥学会在教育科研和学术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拟评选并表彰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1、省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州)教育学会均可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
2、省教育学会会员,各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及各教育学会工作人员均可参加“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
1、先进单位基本条件:
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组织机构健全,理事会团结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②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术气氛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③学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各项活动计划周密,组织工作出色,教科研工作生动活泼,效果明显。
④积极参加、支持和配合省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素质好。
②带头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热爱学会工作,积极组织或参与学会工作,为学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三、评选方法
1、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采取由各参评单位根据条件申报、省教育学会审定的方法进行。凡申报为先进单位的单位,请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
2、学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分配推荐名额的办法,由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教育学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表”,报送省教育学会审批。
四、名额分配及申报时间
1、各专业委员会推荐学会先进工作者2—3名,市(州)教育学会各推荐3—5名(含县级学会至少2名)。
2、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2021年度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参评材料与推荐表格的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12297166@qq.com,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凤娟 027-87899818 18108627961
地址:湖北省武汉武昌区松竹路环球国际中心2栋3018室
附1:湖北省教育学会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2:湖北省教育学会2021年度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2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