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会字[2021]025号
湖北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
“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各分支机构、相关教研机构:
湖北省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9月1日。
二、课题申报方式与程序
1. 湖北省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课题和专项课题的申报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制,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相关教研机构及学校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申报,评审通过后的课题予以立项。原则上,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可分别推荐10项以内课题申报,相关教研机构可分别推荐5项以内的课题申报。
2. 申报人可向当地教育学会或专业委员会领取课题申报表,也可以在省教育学会网http://jyxh.e21.cn直接下载。
3. 申报者可根据《湖北省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4. 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请仔细阅读《湖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如实填写《湖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各推荐单位。
5. 各地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相关教研机构将初评入选的课题申请表编号汇总,一式三份,于9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课题评审与经费
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专家评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专家评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终审环节确立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将得到部分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课题组自筹补足;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缴纳立项评审费,以单位名义申报的课题每项1000元、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每项500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凤娟 18108627961
地址:湖北省武汉武昌区松竹路环球国际中心2栋3018室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湖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湖北省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表》
4.《湖北省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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