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会字[2017]012号
关于启用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印章的批复
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
你专业委员会上报的《关于申请启用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新印章的报告》收悉,经2017年19日召开的“湖北省教育学会驻会会长会暨秘书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湖北省教育学会从未获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过“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这一分支机构,所有以“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名义进行的活动均与湖北省教育学会无关。
二、即日起启用“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印章。希望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依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民政厅及湖北省教育学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认清形势,加强管理。在湖北省教育学会的管理和指导下,切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合规开展相关活动,并为我省的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你会应有的贡献。
特此批复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