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会字[2011]004号
关于征集湖北省教育学会2011年度
“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的通知
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课堂教学的高效性,发现和宣传一批教学骨干,推广典型经验。根据2011年学会工作要点,湖北省教育学会特举办2011年度“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课堂教学特色教案(教学设计)要求:充分体现学科的特点,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充分体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效结合,具有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二、要求:
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各学科教学活动案例(教学设计)。案例必须是认真设计并经过教学实践的真实成果。在设计中要求做到学科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内容的有机整合,切合学生、学科教学实际,并经过教学实践的验证,符合新课程改革精神,突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特色。
1、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应以课堂活动事实为基础,贴近学生,具有可行性。
2、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应对课堂活动作具体叙述,能够体现出教学思想、教学观点、教学原则和有特色的教育技能。
3、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文字简洁。用A4纸(5号字)打印。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所有报送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从形式到内容都要符合要求,其中的文字、数字等用法请参考并按照国家发布的规范使用。稿件文责自负,请作者认真校对。严禁抄袭,一经举报或被发现抄袭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选送:
每位作者原则上限报1份,最多报送2份(但同一作者只能有1份获奖),每篇收取评审费50元。所有参加征集的“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必须报送各专业委员会或市、州、县教育学会(超过20篇的学校而当地暂未建立教育学会的,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初评后直接报我会),本会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专业委员会或地、市、县教育学会必须对征集的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进行初评,分学段、分学科按初评结果排序(不分奖次)造表后集中报送我会。
四、评奖:
1、征集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科研组织奖等各奖项,评奖结果在湖北教育学会网公示并向作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参赛者可从湖北教育学会网查询并自行下载评选结果。省教育学会址http://jyxh.e21.cn)
2、对创新性强、特别优秀的“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经作者同意后结集公开出版。
3、优秀“课堂教学特色案例(教学设计)”作者可推荐湖北省教育学会个人会员。
4、推荐给相关刊物选用。
五、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武昌复兴路152号首义师苑A-2-102 王凤娟 收
邮政编码:430065
电子信箱:600102@sina.com
联系电话:027-88916384(办公电话及传真)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1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