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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鄂教学会字[2009038

 

关于评选2009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市、州及大型厂矿企业教育学会:

    为推动我省教育学会工作的蓬勃开展,更好地发挥学会在教育科研和学术活动中的作用,我会决定评选、表彰2009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1、省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市、州及大型厂矿企业教育学会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

    2、省教育学会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个人会员及各教育学会工作人员均可参加“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二、参评条件

    1、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①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组织机构健全,理事会团结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②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贯彻“双百”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术气氛活跃。

    ③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各项活动计划周密,组织工作出色,学术研讨和教育科普工作开展得生动活泼,教育科研成果有质量。

    ④积极参加或支持、配合省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方向明确,思想素质好。

    ②积极组织教育科研活动,热爱学会工作,密切联系会员,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服务。

    ③工作积极主动,为学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创见,有对策,在探索学会组织建设、教育理论研究或实验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

    ⑤积极配合、协助省教育学会组织开展学术活动,能出色完成学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方法

    1、学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采取由各参评单位根据条件自荐、省教育学会审定的方法进行。凡自荐为先进集体的单位,请如实填写“自荐表”。

    2、学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分配推荐名额的办法,由各专业委员会和有关教育学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表”,报送省教育学会审批。

    四、名额分配及申报期限

    1、学会先进工作者各专业委员会推荐13名,市级教育学会各推荐 15(含县级学会至少2),大型厂矿企业教育学会各推荐12名。

2、请各专业委员会、市(州)教育学会于20091230前将参评材料、推荐表格填写后寄送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省教育学会办公室电话:027-88916384(传真)

 027-62202814 (李进)  15827528678(王凤娟)

027-87943571  65787539(谭细龙)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环路1号湖北省教育学会秘书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内),邮编430205

电子信箱:600102@sina.com

省教育学会网http://jyxh.e21.cn

 

附:2009年度学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1

   2009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工作推荐表2

 

湖北省教育学会    

20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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